教育部-
來函機關:教育部
主 旨: 茲修正本部彙整公告「106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、委託、認證或認可證照一覽表」中第壹、二、序號39項目「飛機修護技術士證」之「證照效用」欄內容1案如附件,請查照。
說 明: 依勞動部106年3月3日勞動發能字第1060503908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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