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部 - 更正109年2月5日科部科字第1090007692號函說明
來(發)文機關:科技部
主旨:本部109年2月5日科部科字第1090007692號函說明一(三)(略以):「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時間:須為109年4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間;......。」等語誤繕,茲更正為「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時間:須為109年4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間;......。」,請查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