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(發)文機關: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
主 旨: 「110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」受理申請期 間自109年12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(以郵戳為憑)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 據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109 年 10 月 29 日 發 訓 字 第 1092504403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意申請旨揭計畫者,請於旨揭受理期間內備齊應備文件來 函提出申請。
三、申請應備文件及計畫規定請至青年職訓資源網>訊息發佈( https://ttms.etraining.gov.tw/eYVTR/eNews/Search)逕 行下載。
擬請有意申辦之學系煩請於110年1月11日下午4時前將各計畫書應備資料:
申請計畫書(電子檔1份及紙本4份)、職場體驗同意書、職場體驗單位經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、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等資料,交至研發處以利後續彙整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