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內門區公所-高雄市「大學生根社區營造計畫」活動
來(發)文機關:高雄市內門區公所
主 旨: 為辦理108年度高雄市「大學生根社區營造計畫」提案事宜,惠請貴社區發展協會踴躍報名參加,並請於107年10月26日前將申請表擲回本所續辦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7年9月17日高市都發社字第10733433500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案係針對社區內具有共同記憶或代表性之閒置空間加以活化利用,以作為社區記憶傳承、文物展示、社區活動、特色地景導覽或發展社區產業之空間。盱衡本區地方特色,生態導覽、文化記憶、特色產業等範疇均有相當提案空間,爰建請貴社區發展協會積極參與。
三、 本案補助金額:社區申請提案,土地面積以100 m 以上,補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為原則。學生團隊經評選為第1名且參與執行者,補助創作費8萬元,評選為第2名者,補助2萬元。為鼓勵學生深入基層並發掘、闡揚在地自然人文風貌,亦副知鄰近大專院校惠予鼓勵學生組成團隊參與本案。
四、 隨文檢附「大學生根方案實施計畫(草案)」及申請表各1份。
主 旨: 為辦理108年度高雄市「大學生根社區營造計畫」提案事宜,惠請貴社區發展協會踴躍報名參加,並請於107年10月26日前將申請表擲回本所續辦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7年9月17日高市都發社字第10733433500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案係針對社區內具有共同記憶或代表性之閒置空間加以活化利用,以作為社區記憶傳承、文物展示、社區活動、特色地景導覽或發展社區產業之空間。盱衡本區地方特色,生態導覽、文化記憶、特色產業等範疇均有相當提案空間,爰建請貴社區發展協會積極參與。
三、 本案補助金額:社區申請提案,土地面積以100 m 以上,補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為原則。學生團隊經評選為第1名且參與執行者,補助創作費8萬元,評選為第2名者,補助2萬元。為鼓勵學生深入基層並發掘、闡揚在地自然人文風貌,亦副知鄰近大專院校惠予鼓勵學生組成團隊參與本案。
四、 隨文檢附「大學生根方案實施計畫(草案)」及申請表各1份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