僑務委員會-「華僑事務研究碩博士論文獎」甄選
來(發)文機關: 僑務委員會
主旨: 請鼓勵貴校碩、博士班研究生撰寫僑務相關主題之學位論文,並報名參加本會「華僑事務研究碩博士論文獎」甄選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鼓勵國內各大學院校碩、博士生撰寫有關僑務領域之論文,本會特訂定「華僑事務研究碩博士論文獎作業要點」,請轉知貴校碩、博士班研究生踴躍參與。
二、本年申請期間為103年6月1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,請參獎研究生備妥甄選申請表、著作權約定書、推薦表、證明文件表及論文摘要表等相關資料(請至本會網站首頁http://www.ocac.gov.tw點選「僑務研究與典藏」項下之「碩博士論文獎助」單元即可下載)向本會提出申請。
三、檢送「華僑事務研究碩博士論文獎作業要點」及本年度建議研究主題各1份,請參用。
辦法:
正本: 臺北市立大學、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、亞洲大學、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、興國管理學院、開南大學、國立屏東教育大學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、國立新竹教育大學、國立臺北教育大學、玄奘大學、長榮大學、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、大同大學、真理大學、南華大學、實踐大學、銘傳大學、世新大學、義守大學、華梵大學、大葉大學、中華大學、元智大學、長庚大學、靜宜大學、逢甲大學、中國文化大學、淡江大學、中原大學、東吳大學、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、東海大學、國立臺南大學、國立聯合大學、國立宜蘭大學、國立臺東大學、國立暨南國際大學、國立東華大學、國立高雄大學、國立嘉義大學、國立臺北大學、國立陽明大學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、國立中正大學、國立臺灣海洋大學、國立中山大學、國立中央大學、國立交通大學、國立中興大學、國立成功大學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、國立臺灣大學、國立清華大學、國立政治大學、國立金門大學、台灣首府學校財團法人台灣首府大學、明道學校財團法人明道大學、康寧大學、佛光大學
副本:
附件說明: (2件) 作業要點、建議研究主題
主旨: 請鼓勵貴校碩、博士班研究生撰寫僑務相關主題之學位論文,並報名參加本會「華僑事務研究碩博士論文獎」甄選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鼓勵國內各大學院校碩、博士生撰寫有關僑務領域之論文,本會特訂定「華僑事務研究碩博士論文獎作業要點」,請轉知貴校碩、博士班研究生踴躍參與。
二、本年申請期間為103年6月1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,請參獎研究生備妥甄選申請表、著作權約定書、推薦表、證明文件表及論文摘要表等相關資料(請至本會網站首頁http://www.ocac.gov.tw點選「僑務研究與典藏」項下之「碩博士論文獎助」單元即可下載)向本會提出申請。
三、檢送「華僑事務研究碩博士論文獎作業要點」及本年度建議研究主題各1份,請參用。
辦法:
正本: 臺北市立大學、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、亞洲大學、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、興國管理學院、開南大學、國立屏東教育大學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、國立新竹教育大學、國立臺北教育大學、玄奘大學、長榮大學、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、大同大學、真理大學、南華大學、實踐大學、銘傳大學、世新大學、義守大學、華梵大學、大葉大學、中華大學、元智大學、長庚大學、靜宜大學、逢甲大學、中國文化大學、淡江大學、中原大學、東吳大學、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、東海大學、國立臺南大學、國立聯合大學、國立宜蘭大學、國立臺東大學、國立暨南國際大學、國立東華大學、國立高雄大學、國立嘉義大學、國立臺北大學、國立陽明大學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、國立中正大學、國立臺灣海洋大學、國立中山大學、國立中央大學、國立交通大學、國立中興大學、國立成功大學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、國立臺灣大學、國立清華大學、國立政治大學、國立金門大學、台灣首府學校財團法人台灣首府大學、明道學校財團法人明道大學、康寧大學、佛光大學
副本:
附件說明: (2件) 作業要點、建議研究主題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