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研發處公告】本校新訂「舉辦學術研討會經費補助辦法」
為更積極鼓勵本校學術會議承辦單位能爭取校外資源,
凡申請研發處學術預算項下舉辦學術研討會項目( 預算編號第六碼代號為L),應於會議舉行前先向科技部、 教育部或其他單位申請補助;如因逾期申請而導致未獲校外單位補助 者,原編列本校學年度預算不得動支且本校不予補助。
獲校外單位補助經費(例如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學術研討會), 則本校以獲校外單位補助金額之20%增額補助( 增額補助經費上限為20萬元)。
檢附本處彙整校外機構補助舉辦研討會一覽表, 提供本校各單位參考使用。若有變動,請依各機關最新公告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