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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術倫理專區

實踐大學學術倫理管理實施辦法

 

本校教研人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要點

  • 為培養本校教師對學術倫理之素養,以精進學術研究之品質,特依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規定,訂定「實踐大學教研人員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」。
  • 本校現職教研人員,應於109學年度結束前取得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研習證明;新進教研人員則應於到職1年內取得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研習證明;並自110學年度起完成前項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研習後,方具有申請本校研究相關獎補助經費資格。
  • 實施方式:本校教研人員須選擇修習下列任一課程,並取得主辦單位核發之 研習證明。
    1.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線上課程或系列講座。【本校教研人員開立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線上課程,請填寫教研人員開立帳號申請表,請填寫完畢後mail至house416@g2.usc.edu.tw信箱;若一週內沒有通知開立完成,敬請來電。】
    2. 各學術研究教育機構辦理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。
    3. 本校研究發展處、教務處或人力資源室辦理學術倫理相關教育課程。

 

教研人員開立帳號申請表 (填妥表格後請E-mail至house416@g2.usc.edu.tw)

  本校教研人員開立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線上課程帳號申請表,請填寫完畢後mail至house416@g2.usc.edu.tw信箱;研發處承辦同仁收件後,將儘速協助開通系統帳號。    

      參與研究人員須向本校研究發展處提出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帳號密碼之申請,並於帳號開通後透過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站修習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,並通過測驗取得研習證明。

 

   教育部對「掠奪性期刊及研討會」議題之聲明       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08年05月03日

發文字號: 臺教高(五)字第1080047703號

主旨: 為維護我國學術品質,請加強宣導協助師生辨識及防範掠奪性期刊及會議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 有鑑於近日媒體報導我國多所大學教師涉入疑似掠奪性期刊事件,除影響我國學術聲譽外,教師投稿掠奪性期刊或參與會議,無助累積學術成果,且可能使研究結果運用受制於出版社營利收費模式,並造成社會資源之浪費,學校應強化相關宣導及防範措施。

二、 本部辦理教師資格審查及相關計畫補助,皆採多元之審查基準,重視研究品質、實質內涵及社會貢獻,非著重單一量化之指標,教師尚無需為追求論文數量,而涉險投稿掠奪性期刊。

三、 「品質合宜」之期刊通常具有嚴謹的編輯品質、同儕審查及公開出版制度。學校應依各學術領域,提供具可信度之期刊指標及判別方式,協助師生辨識掠奪性期刊;並可利用本部建置之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加以檢核  ( 網址 :https://ethics.moe.edu.tw/news/detail/132/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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